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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获好评

2016-05-09 14:29 来源:九江法院网

化解纠纷有良方 三方赠旗表谢意

九江中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获好评

   [九江新媒体JJXMT.CN] 5月4日,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九江中院民一庭尹强法官的主持下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三方当事人均向尹强法官赠送锦旗,以示感谢之情。

  2014年6月份,操某承接了一仓库屋顶的改造工程,其电话通知王某、吴某共同施工。同年7月3日,王某、吴某先于操某到达现场自行进行施工作业。操某到达现场后在查看施工进展时,发现仓库顶棚有一处物件未固定好,于是就亲自爬上屋顶进行处置,但自屋顶下来时不慎坠落摔伤。随即操某被送至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三次住院治疗操某共花费医疗费154068.31元。操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该案经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操某与王某、吴某系合伙关系,酌定由王某、吴某各向操某补偿10万元。
 
  一审法院宣判后,操某、王某、吴某均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二审由尹强法官主审。尹法官接手该案后,在细致地阅读案卷材料做好阅卷笔录的基础上,深入了解了案件情况,为案件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审理中,三方当事人的矛盾十分尖锐,操某家属的情绪尤为激动,但尹强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为案件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考虑到操某受伤的严重性与各方矛盾的尖锐性,尹强法官逐一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各自的思想顾虑和内心动态,并积极通过当事人亲友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通过尹强法官耐心细致地分析各方当事人和本案的利害关系后,打开了各自的心结,三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王某和吴某向操某分别补偿8万元,且王某同意在签收调解书时一次性付清,吴某同意在签收调解书时付4万元,余款4万元在2017年1月25日之前付清,如逾期未付清,则吴某应支付6万元。操某在外收回的账款58980元,王某某、吴某某也同意全部支付给操某某作为医疗费用。
 
  调解结束后,三方当事人都表示,他们被尹强法官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尹法官对调解工作有独到的调解方法。为了表达感谢,三方当事人都自发地向尹强法官送来了锦旗。(九江法院网 黄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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