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产子男方失踪 女方请求抚养权获支持
2016-02-22 16:37
来源:永修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永修县人民法院虬津法庭受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原告女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非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经审理查明,原告于2008年与被告通过网络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于2009年生有一子,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非婚生子出生后一直由原告抚养,被告未尽家庭义务,致使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二人分居后解除了同居关系。后被告出走,杳无音讯,至今未给小孩任何抚养费。现小孩已到学龄时期,为保障小孩按期上学以及小孩抚养权属,原告多次寻找被告,仍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遂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取得小孩抚养权。在法庭调查期间,原告向法庭出示了一份原、被告曾经在某律师事务所某律师的主持下自愿签订的确定抚养权协议书。
为保障小孩提前办理好户籍以及学前等各项证明,虬津法庭为原告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此案。依据法院调查以及原、被告签订的确定抚养权协议书,被告主动放弃小孩的抚养权,考量原告的经济能力,为更有利于小孩成长,本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非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永修法院网 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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