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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新规实施后 4S店的购车发票可否作为交税依据?

2015-02-03 10:24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购置税核定方式调整”备受关注。是否如传言中所说,购车时4S店出具的发票将成为交税的依据?对此,浔阳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4S店出具的购车发票以前也作为交税依据,这一点并没有变化。”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副局长陈孟林介绍,车辆购置税的计税方式依照“最低计税价格”为基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即发票价格(指不含税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发票征收,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而此次新规调整的其实是“最低计税价格”的计算方式,增加“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新规具体规定是: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因此,纳税人来交税时在流程上是没有什么变化的。比如一辆车的市场指导价是10万元,它的最低计税价格是9万元。消费者最终成交价若低于9万元则以9万元计税,若高于9万元则以实际成交价格计税,系统会自动进行比对。”
 
    既然车辆购置税的计税方式没有变化,那新规调整最低计税价格计算方式对消费者来说又有什么影响呢?“最低计税价格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统一。每两个月,系统里的最低计税价格会进行一次更新。所以说,最低计税价格参考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消费者或将从中受益。只是这一变化不体现在缴纳购置税的流程上,感受可能就不是那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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