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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拒做亲子鉴定 非婚生女诉请获支持

2014-11-25 17:02 来源:武宁县新闻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王泰兰)非婚生女要求生父支付抚养费,父亲却以无血缘关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且拒绝做亲子鉴定。近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作出判决,在被告拒绝做亲子鉴定且未能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父女双方关系成立,并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800元。

    原告钟兰兰诉称,自己母亲钟丽芳,系湖北省黄冈市人,与被告刘礼军于2011年1月通过网络相识,此后双方主要通过网络交往,偶尔见面并同居。2012年3月9日,钟丽芳在湖北省黄冈市人民医院生下钟兰兰,且原告钟兰兰自出生起至今一直随母亲钟丽芳生活。后来双方因在抚养费问题上发生纠纷,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刘礼军否认了与原告钟兰兰的父女关系,在原告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时也被刘礼军拒绝。由于亲子鉴定必须被告配合才能进行,刘礼军拒绝作亲子鉴定致使鉴定无法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解释,如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是可以推定原告诉讼请求成立的。由于原告为证明其是被告的亲生女儿出具了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并提供了被告刘礼军曾在与原告代理人钟丽芳的QQ视频聊天中基本承认钟兰兰是其女儿的相关证据加以佐证,且法院依法通知被告做亲子鉴定,被告既未提供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最终法院依法推定钟兰兰和刘礼军的亲子关系成立。据此,该院遂作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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