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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部分“老赖”被拘留罚款 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2014-10-09 16:18 来源:九江新媒体

     随着社会诚信的缺失,“执行难”一直困扰人民法院。今年以来,瑞昌市人民法院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执行办法,通过推行执行公开措施,集中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专项执行”、“强制执行月”等一系列的执行措施,有效地解决了执行难问题,先后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因长期拒绝执行法律义务被列入“黑名单”后公开曝光。截止今年8月份,该院执行局共执结新老案件242件,执结标的款达750万余元,确保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有效地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的严肃性,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上门协商执行情况

    曝光逼出六年“老赖”
 
    “这笔执行案款,要不是你们有这份执着的精神,我们一家人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太感谢你们了!”黄金周前夕,当被执行人柯兰(化名)在女儿的陪同下,将最后8000元执行标的款通过瑞昌市执行局执行法官转交给申请执行人汪嘉嘉(化名)的母亲王云(化名)手中时,王云为这笔迟来的执行案款而感动得不停地向执行法官道谢。
 
    事情还得从6年前说起。2008年3月,家住南义镇汪家山村2组村民王云的女儿汪嘉嘉已经两岁了,由于自己实在太忙,平时难以顾及女儿,王云决定让妹妹王雪(化名)帮忙照看女儿。
 
    当年3月3日,王雪端着碗带外甥女汪嘉嘉到村民柯菊(化名)家玩,正好碰到柯菊家在吃面条。看到小嘉嘉,热心的柯菊盛来半碗面条给王雪,让王雪喂面条给小嘉嘉吃。
 
    王雪给小嘉嘉喂完面条后,就把小嘉嘉放在柯菊家,自己则起身准备把碗送回家。王雪刚走不久,正在厨房里忙活的柯菊突然听到小嘉嘉“哇”的一声哭叫,赶忙出来一看,发现小嘉嘉躺在地上大哭,自己邻居柯兰(化名)家养的一只大公鸡正在旁边啄食地上的面条。就在王雪送碗回家返回柯菊家的路上,正好看到一只公鸡朝小嘉嘉奔去,并啄了小嘉嘉脸上沾有的面条,没想到正好啄到了小嘉嘉的左眼上。
 
    看到外甥女被公鸡啄伤,王雪迅速将此事告诉了姐姐王云。随后,她们找到了公鸡的主人柯兰,柯兰与王云一道将汪嘉嘉带到瑞昌市人民医院治疗。由于治疗效果不是很明显,同年7月11日,汪嘉嘉又去北京同仁江西眼科医院进行治疗。其间,柯兰支付了汪嘉嘉在瑞昌市人民医院的医疗费用约1500元和到北京同仁江西眼科医院的包车费用500元。
 
    柯兰支付了上述两笔费用后,就拒绝再支付其余费用,后续的医疗费不得不由王家自行垫付。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汪嘉嘉的伤情已经稳定,但先后共花去医疗费达11139.65元。后经瑞昌市瑞光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汪嘉嘉的伤情为7级伤残。
 
    针对汪嘉嘉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各种费用问题,汪嘉嘉的亲属多次与柯兰交涉,一直没有结果。
 
    为了保护汪嘉嘉的合法权益,汪嘉嘉的家人依据相关法律,一纸诉状将柯兰告上瑞昌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柯兰赔偿原告汪嘉嘉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4378.92元。
 
    后经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柯兰赔偿汪嘉嘉人身损害损失28576.83元,此款限在本判决书生效后的10日内一次性付清。
 
    然而,6年过去了,柯兰一直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尽管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柯兰仍然不履行赔偿义务。2013年7月,法院给予执行拘留15天。可是拘留结束后,柯兰仍然不肯履行法律义务。前不久,执行局决定将柯兰作为失信人员进行曝光,并准备再次采取强制措施。
 
    经瑞昌市执行局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柯兰的女儿同意协助母亲履行法律义务。
 
    公开曝光一批失信人员
 
   “我已经和申请执行人达成调解,请求法院把我的个人信息从‘曝光台’上撤下来。”黄金周前夕,被执行人潘某匆匆忙忙找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删除他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此前,市人民法院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将“老赖”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予以曝光,促使这起历时3年的旧案终于成功执结。
    在原告田某与被告潘某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田某因在潘某的公司提供事电焊劳动服务时,因电焊机没有接电线,导致田某在推猴头时被高压电电磁场电击而从铁梯上摔了下来,左脚摔伤。后经瑞昌市瑞光法医学司法鉴定所评定为8级伤残。
 
    在多次协商难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后经法院判决:由被告瑞昌市某节能建筑材料厂赔偿原告田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9330.28元。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法人代表潘某在履行20000元的赔偿款后,对余下的69330.28元欠款置之不理。后经田某多次催讨,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后来,田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其财产线索,均无法得知其有执行价值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前不久,瑞昌市人民法院依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工作制度”,潘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在曝光台上予以曝光。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潘某实行“限高令”,即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日前,迫于法律的高压态势,拒不执行的3年“老赖”潘某终于主动找到瑞昌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义务,这起历时3年多的旧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事实上,最近一段时间,细心的市民发现,在主城区的一些户外电子屏幕上,经常滚动地播放着一批被市人民法院定性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在被公开曝光的名单里,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失信标的额等基本信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次被曝光的个人和单位名单中,欠款多的达数百万元,少的也数万元。他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原因也多种多样,包括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已同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协议,很快会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享,各银行会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评级系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蔡智灵表示,失信名单实际上就是一个信用记录的“黑名单”,无论个人还是企业,上了“黑名单”就会在以后的贷款、融资等方面受到影响。
 
    “只有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才能从这份名单中删除。”蔡智灵向记者表示。
 
   “老赖”高消费将受限制
 
    “下一步,我们还会将所有失信人员名单,覆盖到全市商业区、住宅区,并且准备在这些人流集中的地方设立LED显示屏,整个城区同步播放。为了扩大本次曝光的影响,执行人员将曝光名单张贴在城区的主干道、商业中心、银行门口和广场等人流集中的地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这些失信的‘老赖’们无处藏身!”蔡智灵说。
 
    据介绍,瑞昌市人民法院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将由法院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策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
 
    据悉,对信息发布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或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一旦恶意拒不执行,法院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火车、购房、购车等高消费行为,以最大限度压缩‘老赖’们的生存空间,银监会及金融机构也会限制‘老赖’们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市人民法院院长漆晓君向记者介绍。
 
    昨日,记者从瑞昌市执行局的通报中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市法院全力加强执行力度,向800余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发送报告财产令,其中,53名老赖因拒不报告财产或虚假报告财产被列入不诚信黑名单,1人因虚报财产被追究刑事责任。
 
    蔡智灵介绍,截止8月份,该局陆续推出20余项反规避执行措施。半年时间内,该局共新收执行案件500余件,申请执行标的款近6400万元。共计执结新老案件242件(共中积案169件),执结标的款达750万余元。
 
    与此同时,该执行局结合“涉民生案件集中专项执行”、“强制执行月”等活动,共计执结各类积案169件,终结本次53件,涉案标的款近400万元。拘留老赖23人,罚款1人,以拒执罪被公安机关立案2人,在全市媒体曝光失信人员名单81人,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6人。其中,6人闻讯后,立即履行了法律义务。(朱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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