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警法在线

未婚怀孕闹纠纷 调解后好聚好散

2014-08-11 16:44 来源:永修县法院网

     近日,永修县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张某在签字时向法官表示:你们真是好法官,真的太感谢了。

 
    原告张某与被告舒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1年7月怀孕,2011年12月结婚,被告舒某陪同原告张某去医院检查时了解到原告张某曾经怀过孕,双方遂为此发生激烈矛盾,被告坚决不同意要这个孩子,原告张某表示同意,但之后为保孩子躲起来。两年之后由于原告无力抚养孩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且由被告抚养孩子。
 
    原告起诉后坚决要求被告承担两年期间的费用48000元,而被告拿出原告家打的欠条27000元,双方矛盾非常尖锐。为此,承办法官由情讲理,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情动人耐心细致的一方一方做工作,最后法官从孩子身上发现了契机。秉着一切从孩子角度考虑,最终双方调解离婚,被告同意抚养孩子,并不要求原告承担抚养费。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