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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巧借“外援”打围“骨头案”

2014-07-14 17:24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4年5月6日上午,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集中为某服饰公司54名民工发放了工资款25万余元。这是该院在强制执行的同时,借助公安机关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力量,成功执结的一起民生难案。

    民生案件执行效果如何,与弱势群体的生计休戚相关。但总有一些民生“骨头案”让法官头痛,如有的债务人家里没有财产且长期躲避在外,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特别尖锐……面对困难,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们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司法智慧的基础上,积极借助外在力量,攻下了一个又一个难案,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联手公安强力执行欠薪案

    从年初对公司欠薪能否执行到位的忧心忡忡,到5月6日在法官手中领到工资的踏实和喜悦,这是某服饰公司54名民工的心路历程。

    2013年底,某服饰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秦某、牛某等54人两个月工资共计26万余元。今年1月14日,都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确定该公司应向54名工人支付所欠的工资。

    但该公司未按裁决履行支付义务,秦某、牛某等54人向都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执行法官立即查封了服饰公司的机器设备等财产,并按程序进入评估拍卖阶段。

    鉴于该公司欠薪数额大、涉及的民工人数多,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已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都昌法院在依法执行的同时,于1月22日将这一犯罪线索移送到都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随后,都昌县公安局依法立案并将邵某刑事拘留。

    在刑事追责和强制执行的双重压力下,4月8日,服饰公司与54名民工就工资支付问题达成协议,约定在协议签订之时将10万元工资款转入法院账户,不足部分由法院依法拍卖或协商变卖公司财产清偿。此后,共执行到位25万余元工资。

    “执行欠薪案,要多措并举,对涉嫌犯罪的,除法院依法执行外,还要与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移送犯罪线索,从而形成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该院院长田中松表示,将用足法律措施,维护欠薪民工的合法权益。

    从外围向债务人传递压力

    4月9日,从法院领到了被执行人沈某家人筹集到的赔偿款2万元后,老秦紧蹙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都昌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友冬也感到欣慰,因为自己的努力换来了案件的执行转机。

    自打女儿出了交通事故后,老秦的心情一直很不好,女儿身体受苦受难不说,债务人也跑得不见影,赔偿款迟迟难以到位。

    2011年4月25日,老秦正值花季的女儿小秦在横过街道时,被驾驶轻型货车的沈某撞伤,当场昏迷。这一昏迷持续了6个月。

    医院诊断书记下了小秦因此遭受的痛苦: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右侧第12肋骨骨折,骨盆骨折伴右髋骨脱位,患者大小便失禁,每天需要尿不湿两包。经鉴定,小秦的伤残程度评定为一级,一级护理完全依赖。

    对此次事故,交警认定沈某负主要责任,小秦负次要责任。

    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老秦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沈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沈某赔付小秦50余万元,减去已支付的16万余元,尚应赔付41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没有查找到沈某的财产,而沈某一直躲避在外,连过年过节也不回家。执行法官也记不清往沈某老家跑了多少次,每次见到沈某的父母,都要跟他们说清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以及受害人现在的困难状况。沈某的父亲每次都表示会将此事告知沈某。但沈某既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与法院联系。

    而老秦家里的困难也让执行法官很揪心。杨友冬通过跟相关部门沟通,为老秦家庭办理了低保和临时救助,法院也从紧张的经费中拿出了几千元对老秦进行了救济。

    “沈某还年轻,这样一直躲下去于事无补,该承担的义务还在那,建议你多劝劝他,想办法把这案件了结掉。”今年初,杨友冬找到了沈某在县机关工作的亲戚。

    通过沈某的亲戚做工作,沈某家人答应筹钱了结案件。而此时,老秦的女儿也已能够自由走动了。“女儿身体比以前好转了,如果沈某有诚意履行,我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老秦表示。

    最终,双方就案件执行达成和解,约定分期分批支付赔偿款。

    启动民间议事机制促和解

    1月23日,都昌县芗溪乡芗溪村委会的办公室内人声鼎沸,同属于该村委会的余氏家族的长辈们齐聚一堂。

    原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属于同一村委会且都姓余,杨友冬主动邀请了双方当事人及村中的长辈来村委会议一议案件如何执行。

    2012年4月11日8时许,余某森驾驶机动车为其经营的幼儿园接送幼儿上学时,不慎将不满两周岁的余某媛碰伤,致其伤残三级。

    2012年10月,余某媛向都昌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二审,法院判决余某森除已垫付的7万余元及保险公司赔付给余某媛的32万元外,还须一次性赔付余某媛人民币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余某森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付款义务,余某媛的法定代理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余某森虽承诺分期履行,但一直没有实际行动,加之其妻子突发绒癌,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余某媛法定代理人对法院工作也不理解,多次要求强制关闭余某森开办的幼儿园,并称如法院不采取措施,将动用家族势力强行关停幼儿园。

    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杨友冬经综合评估余某森近几年的收入情况,以及当地村民解决民事争端的习惯后,决定借力当地村庄长辈们着手和解处理此案。最终,在法官和村里长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执行达成了和解协议。次日,余某森按其承诺履行了首批应付款。

    谈及为何邀请村里的长辈们参与执行,杨友冬表示:“村里长辈生活在当地,有一定的威信,他们配合法官做工作,能做到法律与民情相结合,当事人更能听得进去,有利于减少执行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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