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偷学校电脑CPU和内存条 案值十八万余元被判刑
2014-05-19 09:47
来源:正义网
跨省流窜多地作案,专偷学校内的电脑CPU和内存条,涉及461台电脑案值十八万余元。近日,经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某携带钢筋钳、老虎钳、梅花起子等作案工具,采取攀爬围墙、撬窗入室的手段,先后窜至瑞昌市城东学校、武宁县第六小学、湖口县金沙湾学校、永修县第二中学、德安县第三小学和第二中学实施盗窃六次,分别将该校计算机教室内69台、50台、105台、60台、64台、113台电脑的CPU和内存条盗走,所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874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于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流窜多地作案,多次盗窃,社会危害性大,所盗财物部分被追回,也取得被盗单位的谅解,但大部分财物未被追回也未予以退赔,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量刑时应综合考虑。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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