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听到银行卡密码又捡到了那人的卡 但也不能去取钱啊 因为捡到客人的银行卡并取走16500元,永修县某宾馆老板林某被永修县公安局依法移送起诉。 2013年12月24日,永修县九合乡包工头淦某向永修县公安局恒丰派出所报案称,他遗失的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内的16500元钱被人取走。之前,淦某在恒丰某宾馆休息过,卡可能忘在那了,他怀疑是宾馆的工作人员取走了他的钱。 随后,民警调取了宾馆监控视频,发现宾馆老板林某(32岁,永修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最终查实,林某曾用淦某的银行卡在共青城市一家银行的取款机上取过钱。 原来,因为经常住宿的原因,宾馆老板林某和淦某比较熟悉。有一次淦某手头缺钱,就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在大庭广众之下报出取款密码,让朋友为其取钱。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在旁的林某暗中将淦某银行卡的密码记了下来。 后来,林某在巡房时无意捡到了淦某遗忘的银行卡。他没有选择在永修县本地,而是开车来到共青城市取款。为了避人耳目,他戴着鸭舌帽和口罩,分别在三家银行的取款机上分8次将淦某卡内的16500元钱取走。 目前,林某已将16500元还给了淦某,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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