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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报警” 却将自己送入牢房

2017-03-26 08:03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本报九江讯 杨陆林、汤梁、王林华报道:3月18日,在304省道瑞昌市桂林办事处洪岭胡兴砖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瑞昌公安交管大队民警仔细寻找事故证据,勘验事故现场,识破了肇事司机的谎言,让肇事者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当日9时36分许,瑞昌公安交管大队南义中队接到市民黎先生报警称,他的一辆农用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有人重伤。在现场,民警发现摩托车倒在瑞昌至范镇方向右车道的路边,车头朝范镇方向,路边有一滩血迹。另一边朝瑞昌方向停有一辆农用车及两辆小车,现场围观的群众较多。当问及是谁报的警,一姓黎的司机讲是他报的警,黎某称农用车是他的,今天刚刚从范镇过来,准备拉一车砖,他只知道有人出事了,他怕是与他车子发生的碰撞,所以就报警了,并声称自己车上没有任何痕迹,也没有和对方发生碰撞。当时被撞的伤者因伤势过重已被送往瑞昌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在现场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只能对现场进行细致缜密的勘察。因为当天正下着下雨,现场也没留下任何痕迹。

  就在现场勘察一度陷入僵局的时候,黎某告诉民警砖厂里有人看到是一辆白色小车撞的。有了目击证人,这个事情就好办了。于是民警同黎某一起来到砖厂找目击证人,可一进砖厂,黎某又说忘了目击证人是谁,民警只好到砖厂里去询问,可是转了一圈也只有一个工人在厂里,当民警询问其事故情况时,对方称整个厂里今天就他一个人上班,而且没有看到什么交通事故。到这时候,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但是黎某仍声称自己车上没有任何痕迹,不是与他发生的事故。

  民警站在马路上,四处查看,在事故发生的周边没有找到摄像头,难道真的是他自己摔倒的?几位民警冒雨又对现场进行一遍地毯式勘察。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距离摩托车正常行驶车道5米处,找到一小块散落物,进过现场比对,证实这块散落物正是摩托车扶手上的黑色橡皮。这说明摩托车当时并不是和农用车同向行驶,而是对向。

  在证据面前,黎某终于交代了,当时他确实是和摩托车对向行驶,因为他驾驶农用车超车时未注意观察对面车辆,所以造成了此次事故,因为事故发生时下着大雨,车辆又没有明显痕迹,现场也没有目击证人,以为交警就无法定他的责任。

  目前,肇事司机黎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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