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6-07-25 08:47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7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目前省本级及各个设区市的标准已经出炉。 据介绍,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其中,全省使用的月平均工资为4244元,南昌为4777元,鹰潭为4707元,赣州为4124元,景德镇为3723元,吉安为3908元,萍乡为3927元,宜春为3723元,九江为4130元,抚州为4034元,新余为4246元,上饶为4123元。(浔阳晚报) |
上一篇:江西省今年将为企业减负5000万
下一篇:我省整治房产中介“十大乱象”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