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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反家庭暴力法》实施

2016-03-02 16:51 来源:中国江西网

九江:《反家庭暴力法》实施

单位或个人发现家暴现象须报告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3月2日,记者从九江市妇女联合会了解到,《反家庭暴力法》在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规定了“强制保护”“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据统计,2015年九江妇联共接到市民各类投诉101起,其中以家庭暴力类居多。“《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可以有效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以前单位或个人发现家暴后可以报告,但未明确为强制义务。”九江市妇女联合会权益工作部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如今,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单位或个人发现家庭暴力现象后,有向相关部门强制报告的义务,最大限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等没有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等弱势群体。
 
  记者通过采访得知,《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依附其他诉讼,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样便可以及时保护家暴受害人。同时,《反家庭暴力法》还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并明确告诫书的证据作用。
 
  该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对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九江妇联将继续加强同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络,保护妇女等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中国江西网 李文霞、记者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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