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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销售病死畜禽者将入“黑名单”

2015-01-15 09:59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昨日,记者从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到,我市从源头严把关严掌控各地畜禽养殖、屠宰等场所,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畜禽市场监管,不让病死畜禽肉类品上餐桌,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市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介绍,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携带病原体,如未经无害化处理或任意处置,不仅会严重污染环境,还可能传播重大动物疫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甚至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流入市场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畜禽养殖场(户)发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检疫不合格等畜禽时,要按规定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农业兽医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按照不宰杀、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不丢弃,在动物防疫人员监督下就地采取深埋、焚烧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可获得相应补贴,有耳标病死生猪处理每头补贴80元(哺乳小猪除外)。畜禽养殖场(户)不按规定处理病死或死因不明、染疫、检疫不合格等畜禽的,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或者出售、屠宰、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检疫不合格等畜禽的,将按《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农业兽医部门将对有销售病死畜禽和违法犯罪记录的畜禽养殖场(户)纳入“黑名单”监管,取消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资格。
 
    据介绍,我市相关部门还将对从事畜禽屠宰、畜禽经营、畜禽运输领域加强监管,要求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加工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严禁病死猪、无耳标未检疫生猪进入屠宰场,严禁私屠乱宰、严禁宰杀未经检疫的畜禽。并希望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8563165。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各餐饮单位对购进的食品原料认真登记在册,建立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索要证照复印件及购货小票必须真实有效,特别是购进肉品必须“两证两章”齐全。要求各类餐饮单位购进的肉品必须盖有“动物检疫合格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并提供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一旦发现餐饮单位购进无“两证两章”的肉品,应立即封存,并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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