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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0辆黄标车将要淘汰

2014-12-09 18:03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12月8日,九江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关于黄标车淘汰的公告。记者按照公告搜索发现,本次全市黄标车三年未检的共有6330辆,其中,大型汽车271辆,9辆低速车,8辆教练车,9辆警用汽车,11辆外籍汽车,其余均为小型汽车。
 
    据了解,此次将这些黄标车列入淘汰范围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有效缓解大气污染程度。根据国家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进一步加强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而做出的决定。
 
    工作人员提醒,凡在九江市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黄标车、老旧机动车以及在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所有符合2014年淘汰标准的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的所有人,于2014年12月15日前,到辖区公安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需淘汰的黄标车信息请查询中国九江网公告公示(网址:www.jiujiang.gov.cn)。
 
    据悉,“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为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改善该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市从今年4月1日起,黄标车、无标车每天7时至22时不得在市区浔阳路、浔阳东路、长虹大道、庐山南路、庐山路全路段行驶。对黄标车、无标车(包括外地号牌机动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对黄标车、无标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于核发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绿色环保标志应粘贴于汽车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副本应随车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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