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环卫工月薪提高到1265元
2014-07-16 09:34
来源: 浔阳晚报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我市中心城区环卫工人工资水平、“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水平、城区社区经费保障水平提高,每项均有小幅上涨。
在中心城区环卫工人工资水平方面,自今年1月1日起,本市环卫工人工资标准为1265元/月,比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月增加53元/月。同时,降温防寒补贴由每人每月120元调增到240元,防寒费每人每月120元。在中心城区“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水平方面,自今年1月1日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分别提高到生活自理每人每月700元,介助(半自理)每人每月900元,介护(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月12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散居孤儿由原来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900元。另外,城镇“三无”人员因患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的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给予100%救助。
在城区社区经费保障水平方面,自今年1月1日起,市财政在现有的补助机制的基础上,为每个社区增加投入1万元。此外,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有小幅上调。(周小雪 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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