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法律援助中心协办司法鉴定援助案件
2014-07-03 09:01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2014年6月26日,永修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本案承办人陪同受援人熊某及其妻子赴江西省康复辅助器具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在提交申请表及各项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后,该中心为受援人减免各项费用近5200元,解除了受援人的后顾之忧,克服了举证困难的问题,保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熊某赴外地打工,其妻子在照顾熊某时因晾晒衣物不慎掉入熊某务工工厂窑内烧伤,前期已进行4次手术且四肢截肢,累计花费近30万元,后续治疗费预计也将在30万元以上,但该工厂仅支付医疗费用8万余元。无力负担巨额医疗费用的熊某将重伤妻子带回江西医治,并向当地乡政府发出求助,熊某一家的遭遇受到了永修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并转交县司法局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帮助熊某及其妻子维权。受理熊某法律援助申请当日,永修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具备丰富办案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该案件。
人身伤害伤残评定及康复辅助器具鉴定这两项司法鉴定为此案判决的关键依据,为了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维护,永修县法援中心与永修县永正司法鉴定所取得联系,指派该所为受援人提供司法鉴定援助,对熊某妻子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评定。
受援人咨询江西省内具有康复辅助器具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后得知此项鉴定费用近7000元,一度因无力负担想放弃该项鉴定。眼看诉讼时效临近,承办人多次与受援人进行沟通说明辅助器具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的重要性,并通过县法律援助中心向九江市法援中心及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业务咨询并寻求帮助。
在法律援助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数额并非高昂的司法鉴定而出现举证困难导致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对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力支付鉴定费用的弱势群体进行司法鉴定援助,在健全我国的民主和法律制度上具有重要意义,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同时彰显了弘扬社会正义帮助弱者维权的法律援助精神。(谢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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