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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何市镇摆摊收卫生费标准不一 回复按垃圾量决定

2016-10-23 11:17 来源:中国江西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10月21日,九江市修水县黄沙镇的邱先生致电中国江西网新闻热线0792-8275110,称他在修水县何市镇邮电所旁摆摊,有人向他收取了20元的卫生费,而有的只收了10元。邱先生认为收费标准不统一,这样的做法不合理。
  邱先生告诉记者,他摆摊主要是卖筷子,每个星期会去何市镇一次,每一次都会有人向他收20元卫生费。这个人是修水县何市镇居民委员会的王小宝,不过,王小宝向旁边卖衣服的只收了10元。邱先生认为,都是在一个地方摆摊,收的都是卫生费,标准却不一样,这种做法不合理。
  记者致电修水县何市镇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王小宝确实是居委会负责收卫生费的。至于卫生费的收费标准,这位工作人员解释有10元和20元两种,按照摆摊产生垃圾量而定,产生垃圾多的就收20元,产生垃圾少的就收10元,费用用于清洁人员工资等开支。卖筷子相对于卖衣服而言产生垃圾较多,所以收取了邱先生20元。(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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