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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北城区29栋行政事业单位原办公楼近期将拆除

2014-11-20 14:27 来源:修水县新闻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11月16日,记者从我县北城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原办公楼处置动员会上获悉,为切实改善北城区人居环境和宁州古城旅游开发的需要,近期,北城区将有29栋行政事业单位原办公楼被拆除。

  29栋办公楼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因打造“宁州古城”需要拆除的13栋。一是已南迁的单位原办公楼:分别是县人武部(含店面)、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科技局、县检察院、县蚕桑局(含转角处建筑)、县审计局(含连体宿舍)、县劳动就业局(含县委、县政府老机关大院右边店面)、县财政局(右边一栋6层办公楼及左边一栋3层办公楼)、县妇幼保健院;二是仍在北城区办公的单位办公楼:县总工会(待新办公地点确定后实施拆除);三是已撤并的单位原办公楼:原二轻局;四是文化服务设施:县电影院(待资产处置方案确定后实施拆除)。第二类是不符合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拆除的办公楼5栋:县教体局(含宿舍后面单间厨房)、县电视台(控规为教育用地)、广电网络公司(控规为教育用地)、县农业局(控规为教育用地,含连体宿舍)、县水电局(控规为教育用地)原办公楼。第三类是因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拆除的办公楼及其他设施4栋。一是已是已南迁的单位原办公楼:县卫生监督所和卫校;二是现仍在北城区办公的单位办公楼:县老干局(待新办公用地确定后实施拆除);三是其他需要拆除的设施:原建筑设计院到原国税局前的店铺,凤凰山路旁的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第四类经鉴定为危房,需要拆除的办公楼2栋。一是已撤并的单位原办公楼:县移民办;二是现仍在北城区办公的单位办公楼:县防震减灾局(待新办公地点确定后实施拆除)。第五类其他需要拆除的办公楼5栋:县公安局看守所、县交通运输局(含东面宾馆及店面)、县档案局、县质监站、县建设局(含连体宿舍及广场店面)原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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