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致女亡 离婚伤心又伤情
2013-08-18 14:19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夫妻在外务工,孩子交由公婆照顾,却不料因医疗事故,致女儿死亡。两夫妻因伤心过度,终日争吵,又因赔偿款一事起争议,到法院闹起了离婚。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依法判决支持了原、被告的离婚诉请。 原告陈某与被告冷某2009年在瑞昌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2年生育一女。两人生了女儿后,又在瑞昌市内购买了房屋,经济开支明显增加。为生活所迫,原、被告双双在外务工,女儿则交由公婆照顾。不料想2010年7月女儿在医院治病时发生医疗事故,造成女儿死亡。两人伤心之余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经法院判决医院赔偿三十余万,而这笔钱医院只支付了十五万元,一直由被告冷某保管。原、被告为此经常发生争吵,2011年原告陈某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两人处于分居状态,2012年原告发现被告与她人生有私生子,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并根据双方的过错,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房产及女儿的赔偿款。(文 九江法院网 徐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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