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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林业局长配超标车被举报

2013-08-12 11:08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扫除“四风”积弊行动最怕的是流于形式,隔靴搔痒。因此中央一再要求,开门搞活动,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监督和评议。近日,本报就接到武宁县群众的来信,反映该县林业局局长余飚违反中央的“八项规定”,超标为自己配公车。

  那么,读者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当地相关部门对此事又如何处理?记者深入武宁当地展开调查采访。

  读者举报武宁县林业局长超标配公车

  时下正是我省各级部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扫除“四风”的关键时期。然而近日,本报接到来自武宁县的十几位读者投诉,他们反映武宁县林业局局长余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为自己配超标车。

  一位李姓读者称,去年12月,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明文规定:领导干部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而在武宁县林业局局长余飚就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不久,通过召开局班子会议的形式为自己配置了一台价值为26.3万元的帕萨特,牌照为赣G4L706(局长专用),其购车款是通过该县林业局以其他经费的形式下拨给下属林场——采育林场,然后以采育林场的名义购买。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按照相关规定,科级干部配置的专车不能超过15万,而余飚的座驾却达到了26.3万元,明显超标了,属于典型的享乐主义及奢靡之风。这位知情人士称,为了个人享用豪车,县林业局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的形式来确定购车一事,结果一位班子成员刚开完会走下楼,就看见办公楼门前停着赣G4L706的新车。据司机称,车子前一天就从上海买回来了。这位知情人士称,余飚的这种做法明显是走过场。

  当地纪委调查核实余飚配车确实超标

  据了解,今年7月份,有人就通过网络的形式将余飚购超标车的问题公之于众。

  此事经网络公开之后,武宁县林业局于7月4日以《关于网民反映“武宁县林业局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然配备豪华公车”的回复》为题向网民作出回复,回复称:“首先要说明的是:牌照为赣G4L706公车由采育林场购买,而不是网民所反映的县林业局打款给下面的采育林场,由采育林场帮其购买;由于临时下乡需要,向企业暂借赣G4L706公车执行公务。目前,该车已经归还采育林场。”但这个看似很合理的回复反而激怒了一些知情人士,知情人士还举报了余飚在人事、承包林地等方面违法违规的行为。

  最后,此事引起了九江市纪委的重视,九江市纪委责成武宁县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经调查,武宁县县林业局长余飚购买超标车属实。知情人士透露,在武宁县纪委核实调查的基础上,武宁县委高度重视,对余飚违规配备的超标公务用车予以收缴并进行公开拍卖;对县林业局的班子进行了诫勉谈话。有关武宁县委作出对余飚购超标车的处理结果,记者从武宁县网宣办也得到证实,该县网宣办7月12日向广大网友的回复中跟知情人士反映的情况一致。8月11日,记者通过电话采访武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徐建平,徐称,对余飚的违规配车一事,县委早就作出处理决定,而且给余飚作出警告处分的决定。(文 大江网 钟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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