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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法院常态化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价法官办案

2016-04-19 15:08 来源:九江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瑞昌法院推行常态化回访当事人制度,改往年不定期回访为一季至少一次集中抽案回访,以此监督和评价法官办案。今年第一季度共抽查25名一线办案法官125件审判和执行案件,由第三方回访194名涉案当事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88.7%,不满意的占11.3%,对回访中当事人反映的七个方面问题进行了疏理、分析和限期整改。

 
  针对近年来法官办案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三不高”等问题,瑞昌法院今年采取了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审判管理、强化为民措施等系列措施,为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着力推行常态化回访当事人制度,反向监督法官办案和措施落实,院成立了案件回访领导小组,从监察室、审监庭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案件回访办公室,制定了案件回访实施办法,规定了案件回访对象、范围、方式和程序,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一线法官每季度抽查至少5件案件,由第三方组织电话录音回访,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测评满意率,实行一人一表一档,每季至少安排一次回访、测评和通报,年终汇总考核和排名,考核排名情况作为法官晋级晋职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满意率在90%以下的法官和部门,年终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对回访中发现案件有瑕疵的,责令承办人进行整改;案件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有违纪违规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江法院网 王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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