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升文明素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县人民讲文明、树新风。县文明委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9年首届“文明市民”“低碳出行达人”“优秀保洁员”“优秀志愿者”“绿色清洁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彭泽县公民和在本辖区学习、工作、服役的非彭泽籍人士均可参评,以基层一线普通群众为主。 二、评选内容 1.文明市民(15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市民公约》《文明守则》;遵纪守法、崇德向善、文明有礼、乐于奉献,爱护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家庭和邻里和睦,在城区无圈地种菜、乱堆乱放、乱挂乱晒等行为,被群众普遍认可,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低碳出行达人(15名)。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家中无小汽车,长期(4年内)坚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出行。 3.优秀保洁员(15名)。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文明作业,熟悉垃圾分类等卫生保洁知识,工作积极主动。能指导群众做好垃圾分类,督促居民、商户做好“门前五包”工作,且效果较好;群众满意度高,工作业绩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肯定和认可。 4.绿色清洁家庭(15个)。积极参与配合社区(村)环境综合整治;追求和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做到“门前五包”,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开展节能行动,家庭垃圾分类袋装,自觉节约用水用电及纸张,自觉购买和使用低能耗绿色产品,杜绝过度消费。 5.最美庭院(15个)。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美观舒适,无违章搭建;院内无积污水、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地面卫生保洁良好;庭院内外、房前屋后花草树木、盆栽盆景,色彩搭配合理;庭院内外整齐有序,物品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 所有推荐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1.近4年内有铺张浪费、厚葬薄养、邻里吵架行为; 2.近4年内有过乱扔垃圾、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乱堆乱放违章行为; 3.近4年内在网络及其它媒体上发表过不当议论; 4.近4年内受过治安处罚,或暴力对抗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以及其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评选程序 自即日起,由群众推荐,社区(村)、小区组织评比初审,乡镇(单位)审核,公示一周后上报创建办,县创建办审定。 各乡(场、区)镇,县直及驻县单位,在11月20日前按评选标准和填报要求,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和照片(不少于3张)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937703920@qq. com,联系人:李斯琦,电话:15079883213。推荐表、事迹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创建办。 四、奖励办法 对评出的先进典型,县文明委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颁发牌匾、证书,并在主流媒体宣扬先进事迹。 以上解释权归县创建办。
附件:1.彭泽县“文明市民”“低碳出行达人”“优秀 保洁员”“优秀志愿者”评选推荐表 2.彭泽县“绿色清洁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推荐表
彭泽县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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