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12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应换、验证单位公告
2014-11-25 17:11
来源:彭泽新闻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根据<<江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以下单位经彭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实需办理验证、换证手续。限上述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到彭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验证换证手续。愈期仍未办理验证、换证手续的组织机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彭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1月25日 |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