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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5角车费起争执 公交司机打伤乘客获刑

2013-12-19 09:41 来源:新法制报

        因小孩坐公交是否应投5角钱产生争论,公交司机对乘客大打出手。近日,由彭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3月4日16时50分,受害人陈某带着外甥在彭泽县龙城镇沿江路天桥旁搭乘余某驾驶的1路公交车。余某因孩子没有购买0.5元儿童票与陈某发生争吵。余某停下公交车,将陈某踢倒在车内,后双方被其他乘客拉开。见陈某欲还击,余某从驾驶座底下拿出一根长约70厘米的铁棍朝陈某连续击打。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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