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疫情,鼓励企业扩大产能,濂溪区税务局加大扶持,强化措施,帮助缓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
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加大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的力度,落实落细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支持创新驱动、文化产业、生活服务业发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提速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进度,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减轻受疫情影响企业负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年度发生的亏损,结转年限可由5年延长至8年。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及时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帮助企业早日复工复产。对重大经济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及时跟进、分类处理,最大限度给予帮扶。
调减受疫情影响纳税人税额。因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和核定征收纳税人,据实合理调减纳税定额或重新核定,对需要停业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简化办理停业手续。
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将当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8日,延长后,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在提速办理延期申报核准时,从规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送达。
延长税款缴纳期限。受疫情影响,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延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的城乡居民,未能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在疫情解除后规定的期限内补缴。(董彭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