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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开展优抚对象年审及相片采集工作

2014-11-21 14:38 来源:庐山区政府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夏令元、徐月贵)按照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及市民政局有关要求,为有效推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庐山区从11月10日起至12月12日,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全区优抚对象进行年审及相片采集。

  本次年审及相片采集对象主要包括:已享受了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含伤残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老烈士子女及60周岁以上农村籍老年退役士兵。
 
  为确保本次年审及相片采集工作顺利进行,区民政局优抚股早部署、早安排,要求各类优抚对象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及《江西省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证》(残疾军人为《江西省优抚对象残疾抚恤金领取证》)到各乡镇街道指定地点进行年审,如有特殊情况(年老、病重)不能到场的,将视情况进行上门年审,未经审核的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抚恤补助的资格;其次是所有优抚对象必须提供本人2014年度两寸彩色电子档照片一份(标注好个人姓名),以上传信息管理系统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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