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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发放生育津贴6.3万元

2014-09-20 11:37 来源:中国九江网
  自今年7月《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实施以来,生育保险启动后,庐山区已有5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庐山区医保局共支付6.3万多元,其中参保职工最高享受到15529.80元的生育津贴。   据悉,生育保险启动后,生育保险津贴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参保职工从孕前检查、产前检查到最后生育,期间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目前,庐山区还有18人正在申领生育津贴。依据规定,7月1号起,已婚夫妇中,女方或男方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满12个月的,符合计生政策的,女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及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男方有未就业配偶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可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顺产最低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每天津贴数额按各单位参保人日平均工资计算。凡符合条件者,必须先到所属的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办理申报手续,未进行资格认定的,一律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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