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区 > 庐山区

庐山区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2013-09-16 09:53 来源:九江新媒体

  合同到期未续签 劳动仲裁加倍付薪

庐山区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九江新媒体]9月11日,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九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因劳动合同到期后,未与公司员工曹某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从而向申请执行人曹某支付了双倍工资赔偿及未休年假补偿工资共3000余元。

    2011年7月5日,曹某应聘到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不定时工作制的聘用协议。2012年7月5日协议期满后,曹某继续留在该公司工作,但双方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9月12日,曹某因琐事与公司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严重违返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嗣后,曹某遂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经仲裁,食品公司应向曹某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及未休年假补偿工资共计3018元。裁决生效后,曹某向庐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法官在接收案件阅卷后认为,此案标的额较小,如果能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可能性较大,而不需动用法律武器采取法律强制措施。于是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在收案当天就与食品公司的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与其一起分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疏忽与漏洞,指出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告知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与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不履行,同样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一番释法析理下,食品公司终于认识到了管理中的疏忽,承认了工作中的失误,第二天将3000余元工资款送交到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庐山区人民法院余荣斌供稿)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