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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任前考廉”促“任中守廉”

2014-09-05 15:46 来源:九江廉政网

     9月3日,湖口县对新提拔的1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廉洁从政。

  凡提必考,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自2013年以来,湖口县做到“凡提必考”,对考试对象的任前考廉成绩实行备案,做到“不考不提”。每次考试前,湖口县纪委组织对参考人员进行廉政知识培训,还通过纪委书记上廉政党课、“石钟讲坛”廉政大讲堂培训、播放廉政公益广告等,实现了廉政教育经常化。通过任前考廉的形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使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升精神境界。
 
  公正公开,任前考廉制度深入人心。在组织考廉过程中,湖口县抽调专业人员组织命题,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考廉试题库,并紧密结合时政确保试题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确定专人管理。明确规定了考试程序和考场纪律,要求参考人员和监考人员共同遵守,互相监督。为了客观公正阅卷,采取密封试卷、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专人统分、抽查复核的办法,有效防止了“人情分”、“关系卷”问题的发生。考试结束后,将每个参考人员的成绩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考试成绩的公开透明。同时,为了使考试的各个环节都能经得起检验,对试卷全部存档备查。该县一些单位和部门以领导干部考廉为契机,在组织干部职工抓好集体学习的同时,还开展了廉政法规知识学习问答、心得交流和演讲比赛,把学习廉政法规知识不断引向深入。
 
  严字当头,不合格者一律暂缓提拔使用。湖口县规定,考试成绩经考试工作小组办公室核定准确后,统一报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提出暂缓任用建议,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将考试成绩在拟提拔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和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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