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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3+3”机制推进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清查

2014-08-18 14:12 来源:九江廉政网

     今年以来,江西省湖口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三长负责,三级倒查”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全县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清查。截止目前,共清退不符合政策的城乡低保对象885户1562人,查处低保违纪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有效遏制了城乡低保领域的不正之风,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实行“三长”负责。立足“摸底公示、核实自纠、复核检查”三个工作阶段,严格执行村长、乡(镇)长、复核组长“三长”负责制,确保专项清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一是村长落实摸底公示责任。由村(居)干部逐组逐户上门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召开低保听证大会,将评议结果在村、组公示。上门摸底的同时,各村(居)填写《城乡低保对象自查摸底表》,由村长签字背书。二是乡(镇)长履行核实自纠责任。各乡镇组织专人对村(居)上报的自查摸底情况进行核实,及时纠正不符合低保政策情况。核实工作完成后,由乡(镇)长签字背书后上报《城乡低保检查自纠表》。三是复核组长承担复核检查责任。由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组成复核组,对各地的摸底公示、核实自纠工作进行复核检查,要求复核组长在《城乡低保监督检查表》中签字背书。
 
    实施“三级”倒查。围绕“村长、乡(镇)长、复核组长”三级责任制,对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情况开展三级倒查,做到高效推进、不留死角。一是县监察局倒查职能部门复核情况。6月4至24日,县监察局抽调30名纪检干部组成6个督查组,以职能部门上交的《城乡低保监督检查表》为依据,按40%的走访覆盖面对复核情况进行再确认再检查,发现并建议清退低保对象6户6人。二是职能部门倒查乡镇自纠情况。5月28日至6月3日,县民政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抽调34人组成6个复核组,对各乡镇填报的《城乡低保检查自纠表》进行全面复查,上门走访覆盖面达100%,确定清退低保对象97户187人。三是乡镇倒查村(居)摸底情况。5月16至27日,各乡镇参照村(居)上报的《城乡低保对象自查摸底表》,对村(居)听证评议结果和调查摸底情况逐一上门核实,确定清退低保对象782户1369人。
 
    随着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深入推进,大量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被纳入低保范围,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得到有效纠正,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切身感受到全县干部作风转变的新成效,提升了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董文钦、吴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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