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媒体]湖口县林业局针对资源管理活动中木材加工经营中的不规范问题,采取五项措施严格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维护生态安全。 凭证经营加工。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必须凭《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开展木材经营、加工活动,并严格按许可证的规定内容进行。严禁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转借他人使用。对辖区内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定期进行清理清查,及时严格处置无证经营加工和超范围和不按指定地点经营加工等行为; 加强运输环节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销售产品需办理运输证的,必须提供《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合法木材来源证明、《木材检尺码单》等,对过境木材进行严格的检查、登记,严厉打击无证运输行为的发生; 严格执行木材台账管理。各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木材进厂登记台账和销售出厂登记台账,并按时报送县林业局稽查队备案; 执行经营加工属地监管制度。落实专人对辖区内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加工行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并建立监管台账; 开展违法登记。建立经营加工单位或个人违法登记台账,凡一年内有3次以上(含3次)违法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文 王清初、汪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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