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结农户和市场的桥梁 ——湖口县全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纪实 [九江新媒体]自2007年7月1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湖口县就顺应时代浪潮,大力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模式,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基础。2012年1月1日,我省颁布《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借着这股“春风”,湖口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发展快车道。如今,部分农民已摆脱原始的农民形象,不再每天呆在烈日下守护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市场经济给了他们更好的发展空间,致富对他们来说不再是个遥远的梦。 现象:农民高高兴兴做“社员” “富民合作社租我们的地搞蔬菜大棚,还聘请当地人种菜,由合作社包销,按月发工资。”武山镇富民菜篮子合作社社员谢盛国兴奋地说。大垅乡芦岭村八组“社员”熊鹏洲面对我们一个劲地夸道:“以前在家只能种点棉花,赚不到什么钱,现在好了,加入花尖山立体种养合作社,既学到技术,又解决温饱。”…… 还有许多“社员”像他们一样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模式下尝到了甜头。据农业部门统计:2012年初,湖口县共登记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54家,出资总额21549万元;2012年底,全县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4家,增长率为26%,出资总额2470万元;今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2家,出资5922万元。逐步攀升的数据表明,湖口县越来越多的农民正加入到合作社的大家庭,为自己的“致富梦”而努力奋斗。 做法:把社员的利益摆在首位 在张青乡团结合作社,理事长陈晓燕向我们展示了今年与农户签订的土猪养殖协议。据了解,从2012年5月10日开始,合作社就与其他散户签订土猪养殖协议,合作社将已标号的仔猪免费送给农户自由散养,等生猪出栏销售后,再返还仔猪成本给合作社,同时协议最大限度地保障散户的利益,散户可以自由选择销售模式——自销、委托合作社代销、由合作社回收,养殖过程的防疫和技术指导都是由合作社承担。“本地居民都不敢养猪,辛辛苦苦花七八百买个仔猪,好不容易养到出栏,一得病就血本无归。所以前期的养殖数目都不大,主要用于推广,增加大家的信心。”陈晓燕由衷地说。 令人欣喜的是同样的做法在城山镇富源肉鸽合作社、舜德乡欣农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等地都能看到,社员的利益真正得到了保障。 优势:“新集体”带来的不光是富民 一个合作社带动的是一个特色产业。“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于2012年启动了‘6212’工程,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这其中就离不开合作社的支撑。目前‘6212’工程成果丰硕,已达到蔬菜8000亩、水产12000亩、油茶8000亩、早熟梨12000亩、中药材15000亩、花卉苗木6000亩的种植规模,合作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县农业局副局长骆浩俊告诉记者,合作社是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产物,同时又进一步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不少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所产生的效应还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多年来严重弱化的村级集体经济随之崛起,从而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抓手和基础。 困境:合作社需要政府“推一把” 没有产业基础,合作社就难以发展壮大。武山镇紧紧依托已成规模的蔬菜、棉花、药材产业壮大镇域经济,成为一个样板,但更多的乡镇还没有自己的产业基础,合作社的未来举步维艰。发展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带动很关键。随着九江联盛集团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九江湖光油茶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相继落户,舜德乡正在“蜕变”为真正的“油茶之乡”,其他乡镇应该如何引进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出路发人深思。专业合作社既要量的增加,更要质的提升。目前,湖口县农民合作社星罗棋布,有的规模十分有限、有的还没有办公场所、有的内部管理不健全、有的收益入不敷出、有的社员利益无从保障……遍地开花未必都有结果,合作社的品质难以保全。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我们有理由相信,湖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探索与实践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必将收获越来越多的成果和经验。(文 姚远 王易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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