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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封存超标准公车

2013-07-08 10:24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 连日来,都昌县组织力量对各单位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务公务用车问题进行清理整顿,部分单位超标准配务公务用车被封存。

    该县下发文件明确规定,正科级单位中的科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控制在15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副科级单位中的科级领导干部一般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超过以上标准配备,皆属超标配备。同时没有按照规定报批并取得县公车办同意购置批复,擅自购买的车辆,一律认定为超标车辆。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下拨车辆一并列入此次清理整顿范围。时间界定为2011年4月25日后所购置超标公务用车、2013年3月12日后所购不属于国产自主品牌的公务用车。整治范围为各乡镇、县直所有科级及科级以下单位。

    该县严格要求,各单位在2013年7月5日前将超标公务车辆无条件开至消防大队院内,将其封存。车辆钥匙(2把),购车审批表、购车批复、购车发票(原件)、上级部门拨付车辆有关手续等资料交县廉政办。县公务用车问题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超标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逾期不交车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领导从严处理,车辆予以收缴。(张铭、胡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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