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媒体JJXMT.CN]10月11日,省人大 副主任 、省总工会主席 龚建华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来彭泽县开展《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质量评估调研。
《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是2017年5月25日经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5章29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平等就业情况;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工资报酬分配和支付、福利待遇、加班工资、最低工资规定落实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等。
省总工会副主席吴海平、九江市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周美祥、彭泽县委书记宁小球、彭泽县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建忠一同调研。
在彭泽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到江西华孚纺织有限公司、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听取公司工会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的文件资料,实地走访企业职工,了解职工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权益的实际情况。陪同调研的还有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省总工会权益维护部、全国律协劳专委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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