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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本级临时救助有变!三类家庭可申请 六种情形不予救助

2018-10-12 13:44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报道:临时救助是一项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政策,它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九江市重新修订的《九江市本级临时救助操作办法》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遭遇特殊困难家庭可申请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生活救助。同一救助对象同一事由一年内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临时救助的原则。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的一般要求:持有本市户籍;因急难事件或刚性支出突然增加,经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并按政策规定给予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申请临时救助应当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急难型困难家庭”。因火灾、溺水、雷击、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后,自负医疗费用支出仍然较大的;因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在扣除教育救助、社会帮扶资金后,自负费用仍然较大的;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后,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有赌博、吸毒行为的不予救助

  

  据悉,为确保临时救助资金,救助到真正困难的家庭,新修订的救助办法加大了救助对象的审核条件,对六类情形不予以救助。

  

  1、申请对象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致使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或者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救助情况核对报告与佐证材料不吻合的;

  

  2、不如实申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申请对象未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或虽已申请但尚未给予救助的;

  

  4、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5、有以下情形的,其个人不得享受临时救助:个人或家庭成员中有从事封建迷信、传销等非法活动造成困难的;有赌博、嫖娼、吸毒、卖淫、参与非法组织等行为且尚未改正的;各类服刑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6、其他不予受理救助的情形。

  

  此外,重新修订的临时救急操作办法,还对申办程序,救助类型和标准进行了细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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