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男子禁渔期非法捕捞
2018-08-06 11:18
来源:九江新媒体
被判放流22.5万尾鱼苗修复长江生态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胡龙勇、全媒体记者王平:8月2日,九江市浔阳区法院环资审判巡回法庭在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趸船上进行了揭牌仪式,并现场公开庭审了一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
男子放流鱼苗
4月17日禁渔期,邹某在长江干线彭泽段水域使用电捕捞工具非法捕捞野生鱼类,被长航公安九江分局彭泽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并扣押电捕捞工具和渔获物等物品。经该局刑侦支队侦查后,于6月28日移送至浔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渔业资源损失,且邹某的行为对长江水域水生资源环境具有破坏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邹某罚金10000元,同时为修复生态环境并教育群众,预防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判处邹某在长江水域放流一批鱼苗。随后,邹某在监督下,现场将22.5万尾鱼苗投放长江。
据了解,今年长江禁渔期以来,长航公安九江分局部署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移送起诉12人,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47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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