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 > 九江时事

逢年过节结婚生育工会会员可获慰

2018-03-16 14:43 来源:江南都市报

年度总额不超2100元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摄影报道:3月15日,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九江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万强介绍九江市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民生相关情况。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总工会2018年2月制定下发了《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具体标准。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包括开展宣传教育、维权帮扶、文体活动及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主要指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具体如下: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先从基层工会留成的拨缴经费中列支。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分别可发放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可备适当的干鲜水果)予以欢送,同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5.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应予看望慰问(一年内同一病种慰问一次),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600元慰问金,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6.工会会员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此外,工会经费可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组织职工疗休养等。各级工会将依据有关规定,把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做细做实,把职工群众的正当福利待遇维护好落实好,做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