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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1477户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2018-03-15 11:09 来源:江南都市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摄影报道:3月13日,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九江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白介绍九江市在开展的企业信用监管、企业年报相关工作情况。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九江市现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21次,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结果6620条,其中“非正常”结果1544条,共有1477户企业因抽检结果“不过关”,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1477户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郭白介绍,九江市工商局积极转变市场监管理念,主动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从重审批轻监管到宽进严管、从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的根本转变,从年检验照改年报到信息公示制度的全面落实,企业年报率逐年攀升(2015年度87.7%,2016年度达到89%),企业自主公示和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应公示尽公示。
 
  按“谁牵头、谁录入”的原则,九江市现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21次,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结果6620条,其中“非正常”结果1544条,共有1477户企业因“双随机一公开”抽检结果“不过关”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果严重
 
  郭白介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发生四种情形将会被列入异常名录:一是未依照《条例》的规定期限年报的;二是未在工商部门依照《条例》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三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也就是“黑名单”制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自列入之日起满3年仍未消失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今年是《条例》试行的第四年,省工商局将会依据《条例》,将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九江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局局长汤建东告诉记者,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其承担的法律后果较为严重。
 
  影响一: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
 
  影响二:融资、贷款等日常经营活动受限。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同时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影响三: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
 
  汤建东介绍,如果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如没有异议,则尽快按照工商行政部门要求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履行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履行、更正其公示的有关信息等。在对信息进行补报或更正后,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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