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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开始申报全民创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

2017-11-27 11:54 来源:九江新媒体

   申报创业发展项目资金奖补最高标准不超过4万元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付珍珍、全媒体记者王平报道:12月2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7年九江市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及小微企业创业园招商奖补。申报创业发展项目资金奖补最高标准不超过4万元,创业园每招商一户小微企业入园补奖2000元。
 
  据了解,为了鼓励全民创业,九江市于2010年开始设立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支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回乡创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支持当年在本市范围内新办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的民营工业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申请创业发展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全市领先。有利于环保,企业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有一定投入产出比。项目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借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人员。并规定通过其他渠道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和项目,专项基金不再予以支持。
 
  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本次扶持的对象为2016年元月—2017年6月之间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生产营业中的创业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200万元,不低于20万元,实际投资不少于注册资金的50%,且用工人数不少于6人(未产生或无营业销售收入的企业不受理),获省级以上认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或2017度创业青年精英挑战赛中前20名的企业优先支持;从未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方向的初创型小微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或生产、加工、服务性企业。
 
  同时,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园招商奖补,对创业园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创业园集中在一个区域,有发展规划,占地面积不少于20亩,入驻小微企业20家以上。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财政局要做好申报宣传、组织项目筛选、推荐工作。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标准,采取实地考察审核等方式,组织项目评估,对批准的项目要在网上公布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再报政府审批、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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