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4-09 13:02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全媒体记者王平报道:4月7日,记者从九江市湖口县纪委获悉,日前,湖口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湖口县电影公司负责人胡训亮工作日中餐饮酒、公车私用、参与以金钱为赌注的打麻将活动问题。2016年3月8日(星期二)为庆祝妇女节,胡训亮组织电影公司全体职工吃饭,席间喝酒并由公款支付;2016年11月份,胡训亮两次驾驶公车(赣GD5786)处理私事;2016年10月20日下午(星期四),胡训亮与电影公司三名职工参与以金钱为赌注的打麻将活动。湖口县纪委给予胡训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电影公司负责人职务。
湖口张青乡政府清洁办主任兼司机石小顽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2月13日(星期一),石小顽驾驶赣G8282G公车接送朋友及其儿子至县联盛超市购物。张青乡纪委给予石小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用车燃油费100元由其个人承担。
通报指出,胡训亮、石小顽身为共产党党员,在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压态势下,对中央和省市县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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