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 > 九江时事

九江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出炉 举报有奖

2017-03-17 10:57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3月16日上午,九江市召开关于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部署会,会议公告了经2017年2月20日九江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的《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具体实施范围》,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方案规定九江市禁放实施面积约为207.96平方公里(含水面约21.31平方公里)。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部署会.jpg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部署会

  实施范围为:

  东至青岛啤酒厂东侧的光荣路及绕城高速;

  南至庐山北侧规划绕城高速、东泉路、天池路及赛城湖北岸;

  西至沙阎路、赛城湖东岸、碧桂园项目用地西界及淦水路围合的区域;

  北至长江。

  实施面积为:

  该方案实施面积约207.96平方公里(含水面约21.31平方公里)。

  实施区域为:实施范围边缘行政村内界限由区政府(管委会)确认。

九江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区域.jpg

九江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区域

  浔阳区、八里湖新区全区域;

  濂溪区:五里街道,十里街道,虞家河乡,新港镇新港村、荷塘村、洪垄埂村、太平桥村、郝家咀村、长岭村、竹林庵村、芳兰村、乌石山村,威家镇威家村,莲花镇东城村、谭畈村、新桥村、妙智村、龙门村。

  经开区:七里湖街道,滨兴街道,赛城湖垦殖场,向阳街道通畔垄村、刘家塘村、梅山村、九龙村、排山村,永安乡永安村、爱民村、滨江村、爱国村、官湖村、新民村。

  据悉,《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尊重传统习俗,允许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十五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严令禁止。如果未按规定要求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除、继续燃放,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

  记者了解到,此次还建立奖励兑换机制,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经查实举报的线索,每起举报奖励500元,奖励对象由四区政府(管委会)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奖励经费由四区政府(管委会)财政保障。

  文/图王林华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