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 > 九江时事

武宁县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2016-07-15 18:41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见习记者王林华、记者王平报道:7月15日,记者从武宁县纪委微信公众号“清廉武宁”获悉,近年来,武宁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现选取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甫田乡甫田村党支部原书记涂善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涂善田在2008年至2015年任甫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上级扶移资金0.9万元,挪用土地征收补偿款37万元赚取利息,并将利息1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6月,县纪委给予涂善田开除党籍处分。
 
  船滩镇船滩村党支部原书记戴成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戴成钢在2011年任船滩镇船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发票骗取集体资金0.5万元。2008年至2011年,在村集体工程建设中,收受老板曾某贿赂0.5万元,骗取县农业局0.4万元项目资金归个人使用。违规在船滩村报销0.39万元社会保险费。2015年6月,县纪委给予戴成钢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石渡乡盘溪村党支部书记张远梓贪污挪用上级资金问题。张远梓在2012年至2013年任石渡乡盘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0.1万元,截留、挪用上级资金7.3万元,侵占退耕还林失火户赔偿款0.3万元。2015年8月,县纪委给予张远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甫田乡茶祺村党支部原书记冯贞平挪用公款问题。冯贞平在2009年任甫田乡茶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两次从自己保管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中挪用40万元借给他人做生意周转使用。2015年11月,县纪委给予冯贞平开除党籍处分。
 
  船滩镇殿背村党支部原书记程清贪污社会抚养费问题。程清在2013年任船滩镇殿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代镇计生办向殿背村村民朱某收取社会抚养费1.7万元,程清上交镇计生办1.2万元,剩余0.5万元社会抚养费据为己有。2014年上半年,程清向殿背村村民王某家收取了社会抚养费0.3万元,并据为己有。2015年12月,县纪委给予程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泉口镇楼下村委会原副主任叶元发贪污移民资金问题。叶元发在2008年任泉口镇楼下村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泉口镇枣源水泥路项目资金4.2万元。2015年12月,县纪委给予叶元发开除党籍处分。
 
  清江乡龙石村党支部原书记仇银水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仇银水在2008年至2013年任清江乡龙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集体山场公益林补助资金1.5万元。虚报粮食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1.6万元。2016年1月,县纪委给予仇银水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横路乡泥山村党支部书记张友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张友光在2012年至2014年任横路乡泥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集体资金1.8万元,贪污0.45万元,通过伪造会计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侵占集体资金0.6万元。2016年2月,县纪委给予张友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的“微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资金、土地征收、集体“三资”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动出击,抓早抓小,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相关阅读

热点推荐

热门排行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我是网站编辑,网站事务点我联系 - 提供新闻报料,点击这里联系我 - APP、微博、微信、新媒体业务合作点我

融合微信号、微视频、头条号等媒体号的九江地区门户网站!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赣ICP备13004140号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