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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出台

2016-06-04 16:17 来源:浔阳晚报

居民违建 小区物业要报告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九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对九江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界定、查处程序、部门职责及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首先,对履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其中,市规划局负责行使城市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审批权,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对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房产局负责对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执法局行使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国土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涉及的用地依法处理。
 
  其次,针对不同权属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进行了划分,按照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由市执法局进行查处,市直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管委会)配合,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和居民(农民)在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预防、发现、制止并组织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市执法局依法作出。另外还规定,八里湖新区辖区内,在已征收土地上居民(农民)实施的违法建设,由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在未征收土地上实施的违法建设,由原管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负责查处。
 
  最后,还特别对小区物业公司违法建设查处有关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发现、规劝、制止小区内居民个人实施的违法建设等行为,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提供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积极协助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辖区政府依法处理或拆除。市、区房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教育和管理,使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赋予的违法建设的发现、规劝、制止、报告等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对建筑区划内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刘建平 浔阳晚报 记者高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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