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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2016-03-15 11:35 来源:中国江西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九江市财政局向市直预算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范账户审批程序,强化对账制度,切实保障账户资金安全,推进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强账户清理。明确规定凡是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只允许保留一个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实有资金专户,对暂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允许保留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和一个实有资金专户。如有需要,同时还可以保留一个工会经费账户和党费账户。市委市政府批复成立的临时机构可设立1个临时存款账户。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做好账户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清理整顿到位。
 
  二是规范账户审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财政审批、人行核准制,首先由预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财政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市财政局国库科负责审批审批零余额账户、工会账户、党费账户的开立,其他实有资金专户的开立,由国库科提出审核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完毕后,由国库科“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运行管理系统”管理员加盖账户审批章,同时录入系统,并发送至人民银行核准。账户的变更和撤销同样由国库科审批。《通知》以附件形式印发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流程图》,审批程序一目了然。
 
  三是严格对账制度。预算单位执行定期、多级对账制度,具体设置“出纳、会计、财务主管、内部监督”四岗。其中,出纳、会计每月对账,时限为10天;财务主管按季对账,时限为20天;内部监督按年对账,时限为30天。任意一岗位未在时限内完成对账,系统将自动暂停该账户的支付功能。(中国江西网 张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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