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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政府发出“助保贷款”第一单

2015-12-09 09:01 来源:浔阳晚报

政府“助保贷款”发出第一单

符合条件的六类困难群众可提出申请

   [九江新媒体JJXMT.CN] 岁暮天寒,冷气袭人,原海扬公司女职工陈茂荣的心里却暖意浓浓,作为全市第一个享受政府“助保贷款”政策的困难对象,市人社局的贴心服务帮她解决了养老的后顾之忧,让她感动不已。

  “今年10月份退休,现在我每月能拿到1000多元养老金了,多亏了‘助保贷款’。”今年50岁的陈茂荣高兴地说。陈茂荣是原海扬公司的职工,企业改制后,她失去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因此,企业改制后欠缴的2万多元养老保险费,她一直无力缴纳。“不补齐养老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时,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有差别,多缴才能多得,幸亏有了‘助保贷款’。今年9月份,我便向市社保局递交了贷款申请,现在保费已经补齐了,退休审批手续也已办理下来了,可算是除去了这块心病。”陈茂荣说。
 
  据介绍,随着产业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和经济运行下行压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参保“僵尸”企业不断增加,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中断缴费问题也越来越突显,其中三分之一的情况是因家庭困难导致的。今年,市人社局及时推出“助保贷款”工程,为困难群众提供财政贴息贷款,用于养老保险的续保缴费,巧妙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缴费参保的难题,该局还制定了《九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并及时确定了合作银行。九江市人社局局长徐敏说:“‘助保贷款’是暖民心工程,我们职能部门要好事快办、办好,全力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这是我们的责任。”
 
  根据政策规定,距离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六类困难群众,只要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就能贷款,最高可贷3万元,这笔贷款不能提现,作为个人缴费直接进入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贷款利率按银行基准利率执行,退休前由财政贴息,退休后利息由个人承担。助保对象退休后,按不低于本人月养老金30%的比例按月偿还贷款。(浔阳晚报 沈超 记者包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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