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九江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11元
2015-08-25 10:14
来源:九江日报
比去年同期增加400元增长9.7%
[九江新媒体JJXMT.CN]记者近日从国家统计局九江调查队获悉,据全市住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1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0元,增长9.7%,高于同期城镇居民0.7个百分点。我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品和服务总支出为380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31元,增长12.8%。
从农村居民收入构成来看,四大类呈现三升一降格局,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现金收入、转移性收入均呈现稳定增长,财产性收入略有下降。
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最直接的收入。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50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14元,增长14.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5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8.5%。
家庭经营收入平稳增长。随着我市县域经济稳步发展,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在逐步上升,尤其是第二产业发展较快,农民从第二产业获得的经营收入增长很快。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经营收入为91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元,增长6.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0.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14%。其中,第一产业经营收入为25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元,下降10.9%;第二产业经营收入为2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元,增长54.4%;第三产业经营收入为38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元,下降2.5%。
财产性收入略有下降。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财产性现金收入为78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元,下降0.8%。由于大部分农民观念仍较为传统,缺乏理财意识,抗风险能力差,理财观念也过于单一,除了储蓄资产,很少有家庭接触或投资高收益金融产品,因而相对所能获取的财产性收入较为微薄。
转移性收入有所增长。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转移性现金收入为1006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1元,增长3.2%。主要是家庭住户成员寄回和带回的收入,为664元。
据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1210元,同比增长12.3%;人均衣着支出278元,增长8.8%;人均居住支出967元,增长17.9%;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73元,增长14.8%;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81元,增长9.8%;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46元,增长15.3%,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49元,增长2.4%;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97元,增长9.3%。(王逢君 九江日报记者 谈思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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