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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汽车美容装璜、洗车店设置标准和作业规范》出台

2015-07-29 10:08 来源:九江日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近日,记者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中心城区汽车美容装璜、洗车店设置标准和作业规范》正式出台。 
 
  根据《规范》要求,中心城区洗车与汽车美容装璜店,不能设置在景观道路两侧,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以及业态等要求;不得在交通道路口及拐弯处。洗车与汽车美容装璜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间数不少于三间,专门洗车店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间数不少于2间。汽车美容装璜、洗车作业间进深不得少于8米;地面应硬化,硬化厚度不得低于15厘米;须设置三级沉淀池;须设置截污沟,宽、深各30厘米以上,长度与洗车间同宽,沟上铺设铸铁排筛,做到干湿分区;人行道宽度不少于5米;污水排放管道与城市污水管网正确对接。 
 
  汽车美容装璜、洗车店作业过程中,不得占用道路进行汽车美容装璜作业;不得晾晒、吊挂有碍市容、影响城市观瞻的物品;不得损坏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人行道必须硬化处理;洗车水不得外泄沾污路面;截污沟、沉淀池要经常清掏、保持流畅;不得在道路上堆放物品;不得产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不得从事影响市容、居民生活的其他活动。 
 
  对于该《规范》标准实施前已投入运营的汽车美容装璜、洗车等经营活动,未经审批从事汽车美容装璜、洗车等经营活动,经营场地不达标、设备简陋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未经审批,但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要求和场地标准等条件的,限期补办手续;经过审批,但未达到设置条件的,限期整改到位,逾期不改的依法取缔;设置在住宅区内或周边的汽车美容装璜、洗车因噪声扰民等原因,引起群众投诉的,引导其迁出城区密集区域或依法作出处理。(九江日报 余爱国  记者 谈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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