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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打击侵财案件再出新招

2015-05-19 09:19 来源:九江日报

开展两轮电动车助力车防盗备案登记  

    [九江新媒体JJXMT.CN]记者5月15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有效防范盗窃电动车案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从今年5月1日起,开展两轮电动车、助力车(简称“两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

  近年来,以盗窃为主的侵财案件已成为影响广大市民安全感与满意度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为进一步建立打击预防盗窃犯罪案件的长效机制,针对我市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的案件高发的情况,市公安局创造性地建成“两车”防盗备案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将车主信息与电动车信息挂钩,并录入电动车、助力车防盗备案系统备案登记。每辆办理了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车、助力车都会给车主发放一张电动车、助力车防盗备案卡,备案卡上的唯一编号与车主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一一对应,公安机关在破获案件找回车辆后,车主可凭防盗备案卡领回失窃车辆。

  据悉,从今年5月1日起,“两车”所有人可携带车辆并持有效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和合格证,到我市任何一个派出所或派出所设立的流动备案登记点免费办理防盗备案登记;新购车辆也可在销售点,由经销商代为收集相关信息,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登记。之前被盗但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两车”,如果车辆所有人保留有原始票证并希望录入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录入。对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公安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但在2015年5月1日之前购买,确系个人所有,且所有人本人当场签署统一格式的《“两车”来历承诺书》,公安机关视情予以登记备案;每人限备案登记1辆。防盗备案登记后,无需年审,但所有人发生变更或更换电机(电池)请及时到派出所更新资料。此外,防盗备案登记工作进行同时,我市公安机关将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未办理防盗备案登记,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两车”,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扣押,待车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认车辆归属、进行备案登记后领回车辆,没有合法来历证明的不得领回。(九江日报 记者 汪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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