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政府花钱向社会购买五大类服务
2015-02-06 12:37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日前,我市出台《九江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今年,我市将在2014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五大类服务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市直部门和县(市、区)逐步推开,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政府购买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具体有五大事项内容(见下表)。同时,《办法》还提出,到2017年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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