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最大贩运毒品案被提起公诉
2015-01-29 11:50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昨日,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九江人肖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12公斤,被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九江发生的涉毒案件中,毒品数量最大的一笔。
市检察院公诉处依法查明,2014年3月26日12时许,肖某邀集洪某驾驶一辆汽车,与石某一道,从九江前往广东揭阳购买毒品。3月27日,两人在返回九江的途中被警方抓获。民警当场从车内搜出大量可疑毒品,经鉴定,成分为甲基苯丙胺的毒品共计12公斤,含量分别为72.45%和70.75%;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毒品0.65克。当天,警方还从肖某的住处查获成分为甲基苯丙胺毒品297.62克。
在被警方抓获后,肖某拒不承认自己运输、贩卖毒品的事实。案件移交检方后,肖某仍不承认:“当时我开了宾馆,人不在车里,不知道车里放了毒品。”
针对本案“零口供”的情况,检方查明,肖某在2013年上半年以及2014年3月,都有向他人贩卖毒品的行为,此举得到了买毒者的证实;其次,肖某去广东的车辆是他从湖北借来的,借车的理由是“家人出了车祸救急”;第三,肖某在从九江出发去广东之前,曾购买了三张手机卡,整个往返路途中,都用这三张卡不断轮换使用。
检方还进一步查明,肖某的一名“毒友”陈某曾经说过,有一次肖某在他家吸毒时,曾提过要去广东“进货”,还透露自己的“上线”就在广东。
检方认为,肖某曾向他人贩毒,说明他有贩毒的需求;肖某去广东的整个行程,都由他一手安排、精心策划。综合上述证据,检方认定,肖某在主观上具有运输、贩卖毒品的故意,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肖某,男,1975年2月24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九江市庐山区人。
目前,该案正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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